自古以来,我国就崇尚“逝者为大”,对于丧葬之事非常讲究,尤其是陪葬品的安排。民间更有言:“要得富,白日劫路夜挖墓”,盗墓作为一项古老的营生,利润之丰厚,往往比抢劫更加迅速。1975年,在湖北云梦县的一个考古挖掘中,发现了一座秦朝时期的古墓。令所有人惊讶的是,这座墓的主人似乎并不寻常。墓内并没有流传至今的金银财宝,反而周围的棺木堆满了竹简。这些竹简的内容不仅颠覆了史学界的传统看法,也让秦始皇的形象发生了巨大的反转。那么,这位墓主到底是谁?这些竹简究竟揭示了什么惊人的历史真相?
秦始皇统一六国,开创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帝制国家。他北夺河套,南平百越,将中国的疆域从长江流域一直扩展至今天的越南红河流域,是中华大一统的奠基者。然而,尽管他功业卓著,秦始皇却被历史书籍普遍视为暴君,暴政的名声几乎成为他一生的代名词。史书对他一直评价不高,《汉书·食货志》就曾记载:“汉兴,接秦之弊,凡米石五千,人相食,死者过半。”意思是汉朝建立后,接手了秦朝留下的烂摊子,百姓流离失所,发生了极大的灾荒。米价暴涨,5000钱一石的米价让人无法承受,这种贫困的局面甚至导致了“人相食”的悲惨场景。
展开剩余79%然而,这一切是否真的是秦始皇的责任呢?实情似乎并非如此。在汉初,秦始皇已经去世了七八年,且那时并没有现代的科技和管理手段,灾荒的发生几乎是不可避免的。因此,最终将所有责任归咎于秦始皇,不免有些冤枉。史书中还提到,《尚书》有言:“及秦始皇灭先代典籍,焚书坑儒,天下学士逃难解散。”这句话强调了秦始皇焚书坑儒的暴行,使得“暴君”的形象更加根深蒂固。
然而,关于焚书坑儒的真正背景,我们或许并没有全面了解。公元前213年,秦始皇在咸阳举行盛大宴会,因意见不合发生争执,李斯建议他采取极端措施。于是,秦始皇大规模烧毁书籍,并对一些读书人进行了严厉的惩罚。但问题在于,历史上所说的“焚书坑儒”,是否真的指向了所有儒生呢?有一种说法认为,秦始皇所坑的并不是儒生,而是那些方士和术士,这些人通过伪术来获取巨额财富,甚至干预朝政,导致了朝廷的极度不满。因此,焚书和坑儒可能是针对特定群体,而非所有读书人。这一切的后果,最终成为了秦始皇的历史污点。
司马迁在《史记·秦始皇本纪》中,几乎没有给秦始皇留下什么好名声,他将秦始皇与商纣、夏桀等暴君相提并论,甚至提到陈胜吴广起义时,称其为“伐无道,诛暴秦”。陈胜吴广起义的起因是由于当地屯长让百姓送乡亲服徭役,在大雨滂沱的情况下,迟迟未能按时到达,而他们将面临“失期,法皆斩”的严厉处罚。换句话说,这样的苛政最终逼迫百姓起义,甚至成了民众反秦的标志。
然而,这些历史的评价是否有失公允?我们回到云梦秦简的发掘上,这些竹简中的记载,或许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更为客观的视角。云梦秦简的出土,揭开了秦朝时期法律和政治的诸多真相。这个秦墓发现的地方,位于湖北云梦的西部,墓主人名为喜,他出生于公元前262年。喜在秦昭王四十五年出生,19岁开始担任史官,后来担任过令史和狱史等职务,也曾三度从军,直到46岁去世。墓中的1155枚竹简内容丰富,包括了他的个人生平记录、当时的法律条文以及国家治理的要点等。最令人惊讶的,是这些竹简中对秦律的记载,尤其是从秦昭襄王元年到秦始皇30年的法律变动。
这些竹简中有一部分涉及《秦律·徭律》条文,明确规定了对于“失期”的惩罚。其中的“谇”指的是对迟到者的训斥,顶多是几句责备。而对于因天灾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迟到的百姓,甚至会免去惩罚,这与司马迁的描述完全不同。陈胜吴广当时因天灾误时,完全不必如史书所说的那样“法皆斩”。因此,史书中所描述的“暴秦”形象,似乎并没有完全契合秦朝的真实情况。
此外,秦朝的法律虽然严格,但并不像史书所称的那般严苛。例如,若一个人殴打父母,将面临劳动改造,而偷窃行为则根据盗窃的轻重程度有不同的惩罚。入室盗窃者则要罚款,并且在脸上刺字标记。这些规定虽然严格,但与后世描述的极端刑罚相比,要宽松许多。
从这些竹简的记载中,我们看到一个更为复杂和立体的秦朝:一个在历史上被误解的朝代,一个千古帝王的真实面貌。这些竹简为我们呈现了一个不那么暴虐、不那么残酷的秦始皇。在这些竹简的背后,隐藏着的是一位基层公务员的勤奋与敬业,他通过一盏微弱的油灯,记录下了数千年的历史真相。尽管历史有时会被误解,但这些记录让我们得以看到那个时代的风起云涌,也让秦始皇从千年的冤屈中逐渐复得公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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